提示:考生应先完成交费后再自行上传材料,无特殊情况不必来现场确认。
我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于2019年11月4日12:00-9日17:00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网址:yz.chsi.com.cn/wsqr/stu,
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现将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及要求
(一)本报考点(3303)只接收以下考生:
1.在温州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温州市户籍应、往届生;
3.非温州户籍在本市工作能提供近期三个月(至2019年10月或11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往届生。
(二)报考本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浙江省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三)不符合本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你的考试和录取。
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4日12:00至9日17:00考生上传所需材料照片。
2019年11月5日起将陆续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11: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11月9日)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建议各位MPA考生在11月8日以前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
三、网上确认提交材料及标准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附件《温州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考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四、网上审核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除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其他特殊情况外),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一般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待审核”:表示提交确认申请尚未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待补充材料”: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根据提示修改网上确认材料或持报考材料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审核。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研招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
“审核通过”:表示材料上传完整正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现场服务及咨询电话
考生若无法通过网络上传材料,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携带审核材料到现场咨询。凡研招网上确认系统中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则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服务时间及地址如下:
时间:11月5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教育局大楼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577-88638063,0577-88638072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特别提醒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将不能参加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2.每位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网上报名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诚信报名及考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此,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附件:2020年MPA研究生网上确认提交材料及标准(点击查看)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附件《温州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考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考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考报考点考生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见以下十项。报考本考点的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规定的确认材料照片,并须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第四项至第十项所规定的材料照片。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四、全日制高校(含全日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
温州户籍考生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非温州户籍考生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温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提供近期三个月至2019年10月或11月)。
六、未取得毕业证(须在2020年入学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
温州户籍考生须上传:
1.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非温州户籍考生须上传:
1.温州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提供近期三个月至2019年10月或11月);
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七、往届毕业生:
温州户籍考生须上传:
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非温州户籍考生须上传:
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温州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提供近期三个月至2019年10月或11月)。
八、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四至七项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四至七项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十、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的材料:
1.军人身份证件;
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